主管科室:项目科(崇德楼428室)
联 系 人:兰莉
联系电话:0731-22183017
1、申报登记材料准备
(1) 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内容,填写《湖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附件1),并发送至29885269@qq.com。
(2) 项目负责人将双方已盖章的合同原件一式一份提交科学技术处项目科,并在项目科填写学校存档的《个人承诺函》。
(3) 项目负责人填写拟上报的《单位承诺书》(附件2)、《费用清单》(附件3),各打印一式两份,并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申请加盖“湖南工业大学公章”后,再提交项目科,用于系统上传和存档。
2、 线上申报及提交
项目科工作人员根据《湖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信息在“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将合同、《单位承诺书》、《费用清单》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
原则上科技局专业审核人员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交易额>100万元的开发、转让合同,成交额1000万元的服务、咨询合同,依据集体决策或专家审核意见进行认定登记,审核期限会在10-20个工作日。
审核认定事项主要有:
(1) 是否属于技术合同;
(2) 属于哪一类技术合同;
(3) 核定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4) 审核不合格的会告知项目负责人审核意见及需补正的材料。
3、证明书提交科技处存档
技术合同认定完成后,项目科工作人员会通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自行去市民中心科技局办事窗口领取加盖“湖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的《湖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书》,并提交到项目科存档。
注1:OA办公系统申请流程:OA办公系统→业务申请→印章申请(不含合同或协议)→填报事项并将用印材料上传附件(申请公章、使用校长签名章)→科技处转办→贺璟。待各级审批完成后,即可在学校党政办机要科(崇德楼308室)加盖学校公章。
注2:《费用清单》主要用于校内经费预算科目下达、技术交易额核定。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成交额中扣除己花费的原材料、零部件、购置设备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
注3:认定后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可享受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
注4:已认定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的横向项目经费到账后,凭《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书》去财务处收入管理科(崇德楼101室)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时,技术交易金额部分可免开票税点。
注5:技术合同填写可参考附件4:《技术开发(委托)合同(详细注译)》
附件1:《湖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
附件2:《单位承诺书》
附件3:《费用清单》
附件4:《技术开发(委托)合同(详细注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