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水平,聚集、培养和稳定优秀科技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学研究和创新型人才培养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平台,培育省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学校决定组建校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现将重点实验室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实验室由学校和各学院共建、以学院自建为主,鼓励与企业共建。本次评选2个实验室为湖南工业大学校级重点实验室。
2、学院是重点实验室建设的依托单位,负责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协调解决重点实验室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供其他配套条件和后勤保障,科技处是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
3、每个重点实验室学校将给予每年5万元资助,作为运行经费,该费用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经费开支根据经费预算严格执行。建设期内获得上级部门平台的重点实验室,将不再继续给予经费支持。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一般为3年,运行1年后进行中期考核,优胜劣汰,动态发展。建设期内若获得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下一年度将不再继续给予经费支持。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后续经费资助(未按要求上报材料的视为未通过中期考核)。建设计划任务完成后,由学院提交验收申请,经学院审核,报科技处组织验收。
4、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实力。具备承担国家、省级、市级重大科研任务或工程项目、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有比较充足的科研项目经费,年到账经费不得少于200万元。
(2)具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知名的学术带头人,正高职称人数为4人以上;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敢于创新的优秀研究群体;研究方向不少于3个,各研究方向有固定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注:已成功申请成为校级及以上的重点实验室的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再重复在申请之列),学术团队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3)具有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管理及技术人员队伍稳定,管理制度健全。
(4)依托学院提供良好的支持条件。实验室依托的学院应承诺在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间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100万元以上,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4、重点实验室实行“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的运行机制。重点实验室的运行与管理实行依托学院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由重点实验室主任负责全面工作。重点实验室主任由依托学院在校内聘任,报科技处备案。聘任条件是:
(1)本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或知名专家;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5、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实验室,根据相关要求填写《湖南工业大学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附件1)和《湖南工业大学重点实验室申报情况表>(附件2),依托学院签署意见后,以依托学院名义向科技处行文申请。于2014年12月9日17:00前将行文、申报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一式三份)报送科技处平台与奖励科,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联 系 人:罗学明
联系电话:22183437
电子邮箱:hngydxkjc@163.com
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
附件2:湖南工业大学重点实验室申报情况表
附件3:重点实验室基本情况汇总表
科技处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