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项目推荐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改革的有关规定,为强化项目单位和推荐单位的法人责任,我厅将委托项目推荐单位组织开展2013年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期检查和验收范围
2011年以来立项的省级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见清单)。
二、中期检查和验收内容
以项目立项合同所确定的目标和内容为依据,对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项目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团队建设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考核。
三、中期检查和验收材料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中期检查考核汇总表和验收结论以及相关材料报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审核和备案。
中期检查材料1份包括年度检查报告、立项合同、滚动合同和相关研究成果附件复印件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验收报告须在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打印验收报告,与计划任务书(合同书)获滚动支持的项目需附滚动合同、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验收会议专家组名单和专家意见装订成册共一式2份,承担单位和推荐单位须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
联系人:发展计划处 张天教 88988810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1、2011-2013年应用基础研究立项重点项目名单
附件2、年度检查报告样本(其中2013年度的立项项目要求在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
附件3、省级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中期检查考核汇总表
附件4、专家验收意见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