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根据湖工大科字[2011]11号文件(附件1)精神,决定启动2011-2012年度湖南工业大学“科研之星”、“科研工作及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共评选“湖南工业大学科研之星”2名,“湖南工业大学科研工作先进个人”5名,“湖南工业大学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3名,“湖南工业大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2名,“湖南工业大学科研管理先进集体”2名。
2、各单位在推荐参评人员时,应综合考虑被推荐人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科研管理等方面为学校科研工作的发展所作的贡献。
3、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4、“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限于科研副院长、科研秘书和科研部管理人员申报。
5、以学院为申报单位,各奖项限推荐1名。各科研院所从所挂靠的学院申报。若无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可不申报。
6、推荐人员清单及申请表在7月9日前交到科研部438办公室。申请表上的学院意见须由院长或科研副院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相应电子稿请发送至:hngydxkjc@163.com(邮件主题请参照格式: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先进推荐)。
7、其他事项,请咨询科研部(电话:22183439 罗老师)。
附件1: 湖工大科字[2011]11号文
附件2: “湖南工业大学科研之星”申请表
附件3: “湖南工业大学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附件4: “湖南工业大学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附件5: “湖南工业大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
附件6: “湖南工业大学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申请表
附件7: 推荐清单
湖南工业大学科研部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