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湘科计[2020]29号,见附件)等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验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流程
省自科基金项目提前6个月内申请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可直接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填报验收材料;项目执行期过半,提前6个月以上申请验收的,需在系统先提交项目变更申请,省科技厅受理、公示、批准后方可填报验收材料;项目需要延期的,原则上应于项目执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项目延期一般只能申请一次,一般为一整年。
验收流程参见:https://kjc.hut.edu.cn/info/1007/2302.htm。
二、验收项目范围及提交时间
1、请还未通过验收且研究期限于2022年12月31日截止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6月30日前在系统填报验收材料。
2、有意申报2024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的在研省自科项目负责人,请提前准备验收材料,待系统开放验收申请后,按上述流程,于7月7日前在系统填报验收材料。
三、其他要求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先按上述流程在系统填报,等省科技厅后续会议验收通知。
2、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部门联合基金项目
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按上述流程填报即可。
3、株洲联合基金项目
一般需等12月株洲市科技局发布验收通知,如有提前验收需求,可联系科学技术处项目科备案。
2022年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1)按上述流程,分别完成科技报告填写并通过学校、省科技厅审核(工作进度为:审核通过);验收报告系统填写提交,通过学校初审。
(2)按如下顺序装订纸质验收材料一式三份:
验收报告(系统导出)、任务书(可在系统下载)、科技报告(系统导出)、佐证资料(如专利、论文、检索报告、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等)、经费决算表、费用开支证明(发票、报销凭证)。
(3)株洲市科技局会组织会议验收,今年采取简单验收,不答辩。通过验收后再按照后续要求提交正式验收材料。
(4)提交纸质材料到株洲市科技局。
(5)科技局联系人:易 雄 联系电话:13762269697
项目执行期满前3个月内未提出延期申请,或执行期届满6个月后未填报验收材料的,或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通过验收的,系统自动将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纳入严重科研失信行为记录,项目主管部门按终止程序处理并收回资金。
科学技术处联 系 人:兰 莉
联系电话:22183017
附件: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湘科计[2020]29号)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