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项目申请人:
根据《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等文件要求,我校2024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即将进入学校形审阶段,现就系统填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1、申请人需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最新网址:http://grants.nsfc.gov.cn/)在线申报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请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请书。申报账号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分配(联系邮箱不建议使用:hotmail、outlook、sina、yahoo)。机关工作人员按专业归口到对应学院进行申报。
2、项目申请人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 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推荐信》模板见附件1,须作为附件上传系统)。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需经导师同意方可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导师同意函》模板见附件2,须作为附件上传系统)。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条件还有特殊要求(详见下述《指南》正文相关部分)。上述函件须为2024年新签订版本。
3、请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指南》、《关于发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申请指南的通告》、《2024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申请规定》(附件3)、《如何填报申请书》(附件4)、《如何成为项目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附件5),按照系统提示完成项目填报工作。
4、请项目申请人特别留意拟申报项目所属学部和学科的相关要求,各学科不予受理注意事项可参考微信公众号“解说科研项目”整理的《一票否决!2024年国自然(NSFC)各学科不予受理注意事项!》。
二、时间节点
集中接收申请类项目的接收工作于2024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学校系统填报时间截至2024年3月11日23:00。请学院和项目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填报和上报工作。相关工作时间节点如下:
序号 |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1 | 2023年11月-2024年3月 | 学院按照《申报工作任务安排表》组织项目申报 |
2 | 3月9日前 | 项目申请人准备申请书,根据《形式审查明细表》审查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
3 | 3月10日-11日 | 学院进行人员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性审查和申请书的形式审查,部分申请书返修并重新提交。 |
4 | 3月11日17:00前 | 学院在系统中推荐申请书到学校,提交推荐函及汇总表纸质档(附件6、7)至科学技术处(为防止误操作,会收回各学院管理员的系统管理权限) |
5 | 3月12日-18日 | 学校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书返修(请项目申请人保持通讯畅通) |
6 | 3月19日 | 学校按照学院推荐函在线推荐申请书上报到国自科基金委,并准备公函及项目清单 |
三、2024年主要政策变化
1、女性申请杰青项目的年龄放宽到48周岁。
2、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3、取消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允许博士后研究人员变更依托单位的限制。
4、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时,研究期限由相应的项目类型确定。
5、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继续实行分类申请与评审模式,将4类科学问题属性简化为“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2类研究属性,且不再需要阐述选择理由。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6、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署名作者,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四、限项规定
1、2024年度结题的项目不计入限项申请范围。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面上、青年、重点、重大、联合基金等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3、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2项。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3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五、注意事项
1、个人基本信息中的“所在院系所”,请务必选择申请人所在/学科归口学院,以便学院进行初审及年终绩效计算。
2、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3、联合申报协议办理流程参见《办事流程:科研合同签订》,模板参见《模板下载:关于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学校为牵头单位)》。
4、同年度不可同时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科基金管理学部的项目(杰青、优青项目除外)。
5、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后)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申请人,应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结项证书》扫描件。
6、青年、优青、杰青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须编制项目预算;其他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2024版)》(附件8)及有关规定,根据“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据实编制。经费预算说明书可参考微信公众号“口袋科研”整理的《国自然项目预算说明书编制参考案例》。
7、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列入学生姓名,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六、形审要点
详见《湖南工业大学2024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清单》(附件9)。
科学技术处联 系 人:罗学明
联系电话:22183437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推荐信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导师同意函
附件3:2024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申请规定
附件4:如何填报申请书
附件5:如何成为项目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
附件6:关于报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
附件7:2024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8: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2024版)
附件9:湖南工业大学2024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清单
科学技术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