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湘科计[2020]29号,见附件)等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6月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由项目依托单位负责组织验收,联合基金项目(经费10万及以下)由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组织验收。项目依托单位/推荐单位承担验收审核职责,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需经依托单位/推荐单位公示无异议,上报至科技厅核定后下发验收证书。其它类型项目仍由省科技厅组织验收。现将学校2024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验收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项目研究截至时间在2024年12月31日及之前的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青年项目。
二、时间节点
1、有意申报2025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请于9月3日11:00前在系统填报验收材料;
2、其他项目负责人请于12月17日11:00前在系统填报验收材料;
3、学校将按照上述时间节点确定2024年度2批次省自科基金验收项目清单并公示。
三、验收流程
1、项目提前6个月内申请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可直接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填报验收材料;
2、项目执行期过半,提前6个月以上申请验收的,需在系统先提交项目变更申请,省科技厅受理、公示、批准后方可填报验收材料;
3、项目需要延期的,原则上应于项目执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项目延期一般只能申请一次,一般为一整年。
本次只需提交验收报告,无需提交科技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档。
系统结题流程参见:
https://kjc.hut.edu.cn/info/1007/2302.htm。
项目执行期满前3个月内未提出延期申请,或执行期满6个月后未填报验收材料的,或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通过验收的,系统自动将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纳入严重科研失信行为记录,项目主管部门按终止程序处理并收回资金。
附件: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湘科计[2020]29号)
科学技术处联 系 人:兰 莉
联系电话:22183017
科学技术处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