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湖南工业大学关于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8-29  作者:  资料来源:   点击数: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湘科计[2020]29号,见附件)等相关文件精神,20246月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由项目依托单位负责组织验收,联合基金项目(经费10万及以下)由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组织验收。项目依托单位/推荐单位承担验收审核职责,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需经依托单位/推荐单位公示无异议,上报至科技厅核定后下发验收证书。其它类型项目仍由省科技厅组织验收。现将学校2024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验收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项目研究截至时间在20241231日及之前的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青年项目。

    二、时间节点

    1、有意申报2025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请于9311:00在系统填报验收材料;

    2、其他项目负责人请于121711:00在系统填报验收材料;

    3、学校将按照上述时间节点确定2024年度2批次省自科基金验收项目清单并公示。

    三、验收流程

    1、项目提前6个月内申请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可直接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填报验收材料;

    2、项目执行期过半,提前6个月以上申请验收的,需在系统先提交项目变更申请,省科技厅受理、公示、批准后方可填报验收材料;

    3、项目需要延期的,原则上应于项目执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项目延期一般只能申请一次,一般为一整年。

    本次只需提交验收报告,无需提交科技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档。

    系统结题流程参见:

    https://kjc.hut.edu.cn/info/1007/2302.htm

    项目执行期满前3个月内未提出延期申请,或执行期满6个月后未填报验收材料的,或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通过验收的,系统自动将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纳入严重科研失信行为记录,项目主管部门按终止程序处理并收回资金。


    附件: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湘科计[2020]29号)


    科学技术处联 系 人:兰

                          联系电话:22183017

    科学技术处

    2024820


    关闭窗口